申报条件 1.在珠海市内依法设立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管理规范,依法纳税,且近5年来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、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。 2.申报企业属于装备制造业企业(根据企业统计行业代码确认),或企业的申报产品属于装备产品。 3.申报产品应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《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17年版)》或《广东省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19年版)》的较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,且实现销售。 4.成套装备售价在100万元以上,单台装备售价在50万元以上,总成、核心部件售价在1万元以上。 5.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项目的,所用**应不存在重复使用的情况。 6.同一申报单位申报系列项目的,每个项目产品应有重大技术创新。 7.申报产品付款率(银行付款凭证与售价的比值)不低于70%。 8.申报单位已获得与申报产品直接对应的国家发明**证书。 扶持方式和标准 1.本专题以事后奖补方式扶持。 2.对符合《广东省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19年版)》要求的装备产品,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,原则上按单台(套)售价的30%给予奖励,成套装备奖励较高不**过700万元/套,单台设备奖励较高不**过300万元/台,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较高不**过100万元/台。 3.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《首台(套)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17年版)》要求的装备产品,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,原则上按单台(套)售价的30%给予奖励,成套装备奖励较高不**过900万元/套,单台设备奖励较高不**过500万元/台,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较高不**过200万元/台。 各申报单位请于2019年9月18日(星期三)下午5点半前,在“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”完成网上申报,2019年9月23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送达市工信局工业科(地址:香洲区康宁路66号408室),逾期不候。 国内外商标专利申请-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-版权登记-人才项目申报-高新企业认定-研发费用补贴-企业研发资助-科技创新小巨人-**产品认定